来源:淄博晚报
2019-07-05 09:09:07
近日,淄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13起危险驾驶案在淄川区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开庭审理。按照“淄川区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实施细则”的要求,淄川区检察院建议适用刑事速裁程序进行庭审,仅用一个小时审结并当庭宣判,判决全部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实现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集中高效办理。
据悉,13名被告人均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危害了公共安全,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淄川区检察院遵循“三三五认罪认罚工作机制”,对此类案件集中受理、集中告知、集中送达、集中起诉、集中审判,被告人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意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庭审过程中,审判员逐一核对被告人身份,公诉人依次宣读起诉书,概述被告人的基本案情并提出量刑建议,13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认罚,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服判不上诉。
13起案件的集中审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节约了诉讼资源,提高了诉讼效率,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起到了警示和教育作用,告诫广大驾驶员吸取教训,提高安全意识,牢记“文明出行、拒绝酒驾”,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记者 崔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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