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6-19 23:30:06
齐鲁网淄博6月19日讯 6月19日,淄博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家访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淄博市中小学原则上每学年对每个学生家庭家访1次;对离异家庭、单亲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家庭、留守儿童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家庭、残疾学生家庭等,每学期至少家访1次。
家访主要内容为在过程中应交流学生情况。通过家访,全面了解学生监护人情况、家庭环境、期望水平、在家表现、学习和生活习惯等影响学校教育的家庭因素;准确反馈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发展情况。通过家访,在了解不同学生发展需要、不同家庭教育需求基础上,与家长共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策略;对需要特别关注的学生,要共同制定具体有效的个性化共育方案,共同引领学生健康成长;在尊重家长教育理念同时,对家庭教育理念确有偏差的家长,要结合学生年龄特征和成长规律,进行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和引导家长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育子方法,自觉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教育工作。通过家访,主动征求家长对学校、班级的意见和建议,并以适当形式,及时分别向学校、班级反馈,以更好改进工作。
《意见》要求建立“校长带头、中层示范、班主任为主体、全员参与”的家访工作机制。校长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带头家访,中层干部探索形成家访典型案例;结合全员育人导师制建设,推动非班主任教师对所联系学生和所任教学科学习困难学生进行家访。各区县分别从各学段教育满意度调查位次居后的学校中选取部分学校,作为重点指导对象,加强行政督促和业务指导。各学校从各级部满意度调查位次居后的班级中选取部分班级,由校领导和学校中层骨干分别挂包。原则上每学年对每个学生家庭家访1次;对离异家庭、单亲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家庭、留守儿童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家庭、残疾学生家庭等,每学期至少家访1次。各学校要对教师家访活动进行统筹安排,协调好不同教师的家访对象,避免出现不同教师交叉家访、重复家访情况。对贫困家庭教育家访可与入户调查合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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