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9-05-22 09:53:05
日前,记者从淄博市住建部门获悉,3至4月份,淄博市及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全市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大部分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能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认真落实有关制度,但仍有部分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对清欠工作不重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未及时进行整改。
其中,山东浚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淄川经济开发区山张社区棚户区改造5#6#楼)、济南华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周村水蓝湾二区五标段项目)、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张店明发世贸中心27-29#住宅楼项目、深圳中海建筑有限公司(高青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1#办公楼5-6#实训楼项目)、上海新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高新区星悦城项目)、山东长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淄正承名筑8#10#住宅楼工程)、淄博贝诺建筑安装公司(周村蓝天雅居19#20#楼)、山东志华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沂源西城华府5#11-12#住宅楼)、吉林新土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博山易达如园)、淄博天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博山自在庄园二期工程)、河北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华云数谷大数据小镇1-8#、22#楼)、山东地邦建工有限公司(淄川昆仑镇中学)等12家施工企业施工的工程,存在未执行分账管理制度、未通过专户发放农民工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实名制落实不到位、按月核算班组工程量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予以全市通报批评,给予信用扣分。
通报还显示,12名项目经理未按要求落实清欠工作有关制度,予以全市通报批评,给予信用扣分;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不得承揽新项目。
据悉,5月下旬,淄博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区县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凡发现建设单位连续两个月未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专户拨付工资性工程进度款,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依法责令项目停工整改;施工企业未严格落实劳动合同签订、实名制考勤、按月据实核算务工人员工资并通过专户足额打到务工人员银行卡等制度,给予信用扣分,予以全市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企业资质进行动态核查。
记者 王莉莉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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