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9-05-17 11:28:05
目前,沂源县开展创建“零酒驾”单位(村居、社区)活动,5月15日,沂源交警大队对15名危险驾驶罪嫌疑人集中执行刑事拘留。
醉驾者涉嫌危险驾驶罪,不仅要面临刑罚处罚,还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准重新取得;同时将影响到孩子将来报考军校、警校、入党、考公务员等。本人是党员和公职人员的,将会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酒醉驾或逃逸发生的事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典型案例:
2019年1月24日20时许,王某饮酒后驾驶鲁C050**号小型面包车沿沂源县城商业街由西向东行至商业街与陵南路路口被民警查获。经鉴定,王某血液乙醇含量为115.27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2019年4月5日14时许,张某饮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沿商业街由西向东行至商业街与健康路路口被民警查获。经鉴定,张某血液乙醇含量为143.24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记者 贾亮
通讯员 冯长冰 何金金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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