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9-05-10 12:15:05
记者从张店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获悉,2019年上半年张店区企业全职工作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租房(购房)补贴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申报机构范围包括张店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含中央、省、市属驻张店区企业,不含劳务派遣类企业);扶持的对象是指毕业后三年内全职到张店区企业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含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学历)。
补贴发放需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者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学历;2017年12月13日,淄博市委、市政府(淄发[2017]34号)文件下发后,毕业三年内在淄博市初次就业并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用工备案和就业登记手续,并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申请购房补贴的,须为本人首次购房,在劳动合同期内工作满1年以上的;全职在淄工作五年内可申请购房补贴。享受购房补贴后,不再享受租房补贴。
补贴标准是:本科学历给予每年6000元的租房补贴,工作起连续享受3年;首次在淄购房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购房补贴。硕士研究生给予每年1万元的租房补贴,工作起连续享受3年;首次在淄购房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
申报地点为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A区1-4号窗口(张店区新村西路99号)。联系电话:2158796。记者 张亚军 通讯员 卢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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