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4-09 17:49:04
齐鲁网淄博4月9日讯 4月9日,记者从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3月份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原工商)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1913件,其中,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共计22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金额为31.99万元。
3月份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原工商)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1913件,环比上升50.99%,同比上升49.10%。受理消费者投诉1571件,环比上升50.33%,同比上升42.69%;举报256件,环比上升47.13%,同比上升143.81%;咨询86件,环比上升79.17%,同比上升11.69%。
其中,3月共受理日用百货类投诉300件,占投诉总量的19.10%。消费者投诉主要涉及家具、服装、鞋帽等商品。消费者投诉主要涉及的问题:购买的家具有裂痕、异味大、颜色不匹配,经营者不及时送货、安装;购买的衣服质量差,缩水、起球,鞋子开胶、断底等问题;经营者不按约定履行“三包”义务等。针对以上问题,建议广大消费者:选择正规的商场购买日用百货类商品;购买商品时保存好发票、收据和保修卡等维权凭证;谨慎购买家具等贵重商品,不可轻信经营者的口头承诺,如有需要可与经营者签订书面协议。
3月共受理交通工具类投诉236件,占投诉总量的15.02%。消费者投诉主要涉及的问题:购买的汽车及零部件存在质量问题,经营者拖延或者拒绝履行三包规定;经营者以各种理由不予退还预先交纳的订金、押金;维修存在乱收费现象等。针对以上问题,建议广大消费者:选择到正规车行购买汽车产品,购买前应了解汽车的性能和使用常识,谨慎购买;购车应保存好合同或者收据,并协商好押金、售后等问题;车辆维修后记得索要修理记录和证明,以便出现纠纷后作为维权凭证。
3月共受理居民服务类投诉121件,占投诉总量的7.70%。消费者投诉主要涉及的问题:办理的会员卡不能正常使用,在使用时经营者附加各种限制规定;经营者以各种理由拖延或拒绝办理退费;经营者因店面装修、中途歇业或者转让等原因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经营者通过打折优惠宣传吸引消费者,服务的水平与宣传不符,服务质量得不到保障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建议广大消费者:谨慎选择规模较大、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好、经营状态佳的消费场所;预存费用时,不可轻信经营者的宣传,应谨慎消费;应注意保留发票、消费凭证等相关证据,便于后续发生纠纷更好地维权。消费者应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和防范能力,有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闪电新闻记者 王良 淄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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