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9-02-27 08:56:02
近日,博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杨某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一案,杨某因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8年11月24日上午8点许,杨某夫妻二人在博山区白虎山路齐商银行附近路段卖早餐,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对其占道经营违法行为进行纠正时,遭到杨某谩骂、踢踹并持刀暴力威胁,阻碍了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博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道国家工作人员在依法执行公务,仍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博山区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在此,记者提醒广大经营者一定要守法经营,并积极配合国家工作人员的执法检查工作。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妨害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触犯了法律,会受到法律制裁。
记者 伊巍 通讯员 丁洪文 吕鹏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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