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9-01-16 09:22:01
驾驶证、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是公安交管部门根据法律核发证件,受法律保护,严禁伪造、变造。可偏偏有个别驾驶人投机取巧,通过非法途径获取“驾驶证”,企图蒙混过关。近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民警就查获了一起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
1月10日早晨8点许,张店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杏园路巡逻时,发现一辆牌号为鲁CQ***W的轻型载货汽车,民警示意车辆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要求该驾驶人出示证件时,他拿出一本驾驶证,说自己原来的驾驶证丢了,这个证是后来补办的。因其驾驶货车违法闯禁区,当民警要为其开具处罚凭证时,发现该驾驶人出示的“C1E”型机动车驾驶证字体异样,随即民警通过系统对该驾驶人证件信息进行核实,并进一步对该驾驶人进行询问。
驾驶人张某坚持声称驾驶证是自己补办的没有问题,但是却对民警的问题答非所问,也说不出驾驶证上“自己”的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后经核查,民警确认张某出示的驾驶证属于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
经询问,驾驶人张某在2017年9月因为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被交警部门依法吊销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张某为了驾车运送货物,又避免被交警查处,于是他找人伪造了一本驾驶证。但是他没想到,当天刚一出门就被执勤民警一眼识破了。
在民警耐心讲解使用伪造驾驶证的危害性及严重性后,张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对自己的做法后悔莫及。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伪造、变造驾驶证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张店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一定要依法考取驾照,勿抱侥幸心理,同时也要留意驾驶证的有效期,及时换领驾驶证,严格按照准驾车型驾驶车辆,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张店交警将持续开展假牌假证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记者 贾亮
通讯员 王玲 毕文卿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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