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1-02 16:55:01
齐鲁网淄博1月2日讯 今日,记者获悉,自2019年1月12日起,淄博中心城区全域不设置烟花爆竹销售摊点,禁放烟花爆竹,有效期至2020年1月11日止。
广大市民可对违法违规制作、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问题进行举报。凡举报上述问题经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30-200元现金奖励。有奖举报电话为:110。
随后,记者了解到,公安、安监、环保、城管、工商、质监等多部门将加强监管,对所有批发市场、商业门面进行巡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及时发现、劝阻、查处非法购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者,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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