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2-28 22:37:12
齐鲁网12月28日讯 12月28日,记者从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的关于淄博市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淄博市出台《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救助范围、救助标准、规范落实等方面,实现了进一步的创新和突破。其中,新制度将对听障、脑瘫、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的康复训练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年1.5万元。
淄博市残联党组委员、副理事长于波在发布会上介绍到,近年来,淄博市通过大力实施0至9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工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从2013年至今,全市实施《淄博市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已为4187名0至9岁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救助服务。而本次是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重新设计。其中,市级原救助办法规定,“救助对象主要是符合条件的0-6周岁听力语言残疾儿童、脑瘫儿童、智力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肢残儿童、低视力儿童等,在机构接受康复训练或治疗达不到预期效果的,救助年龄可放宽至9周岁”。现在淄博市新颁布的救助制度,进一步将救助年龄范围扩大为0-17岁儿童。坚持在优先“救早救小”原则下,放宽年龄限制,切实保障所有残疾儿童都享有基本康复权利,最终实现“应救尽救”。
同时,新制度将对部分类型的康复救助标准做出适当提高,如听障、脑瘫、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的康复训练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年1.5万元,比以往标准增加了25%左右。此外,淄博市还实施送训补贴制度,为在机构内集中康复救助的残疾儿童家庭提供每人每年2500元的送训补贴,切实减轻残疾儿童家庭经济负担。
新制度对脑瘫、孤独症、智力残疾等需长期康复的儿童,将采取机构集中康复训练不超过4年,需继续康复的再采用“机构+社区+家庭”康复训练救助模式,实行全周期康复救助。
新的救助制度进一步简化了监护人申请流程、审批程序和提供资料。监护人可直接向当地县级残联申请,或在网上直接申请,县级残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提交资料的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由其监护人按照就近就便原则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经组织康复救助的残联审核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定期与定点康复机构直接结算,无须康复救助对象垫付康复资金。
闪电新闻记者 王良 淄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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