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2-27 17:17:12
齐鲁网淄博12月27日讯 12月27日,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年第26期(总第8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近期,淄博市食药监局组织抽检了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酒类等23类食品198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其中,高青和润丝绸有限公司生产的和颐寿葚果香酒因酒精度不符合产品质量明示要求被通报。
不合格产品信息:
沂源约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炒瓜子(计量称重,生产日期为20181103)过氧化值检验结果为1.34g/100g,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标准要求,标准规定为过氧化值应为≤0.80g/100g。
高青和润丝绸有限公司生产的和颐寿葚果香酒(500mL/瓶 18%vol,生产日期为20180507)酒精度检验结果为15.2%vol,不符合产品质量明示要求18±1.0%vol。
闪电新闻记者 王良 淄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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