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2-26 22:49:12
齐鲁网12月26日讯 “本庭宣布……被告人徐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12月26日,被告人徐某某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一案在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宣判。旁听席上,有30余名“特殊”的旁听者,他们均是涉诉尚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其中5名是近日集中执行行动被拘留的被执行人。
徐某某因未履行判决义务,2018年5月,申请人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向徐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多次传唤其到庭,徐某某既不履行义务,也未报告财产状况。法院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经执行干警查询,发现徐某某名下某农业银行账户2018年5月4日至5月21日之间有多笔存款记录,且流水较大。法院依法对徐某某作出拘留十五天决定。
9月25日,申请人提起刑事自诉。周村法院于12月4日作出逮捕决定,徐某某被执行逮捕。26日,周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徐某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生效的判决,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因其如实供述并取得自诉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判处徐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徐某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宣判后,周村法院执行局局长杨建祖对旁听的被执行人进行教育,释明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法院会采取信用惩戒以及司法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对逃避执行、转移财产的被执行人,法院还将以刑事手段追究拒执责任,希望被执行人提高认识,积极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庭后,3名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
闪电新闻记者 孙凯旋 通讯员 张萍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3-6121991,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3-6121991,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