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2-14 18:55:12
齐鲁网淄博12月14日讯 曾五次因盗窃锒铛入狱,今年十月份刚刚刑满释放,近五年的牢狱生活并没有让男子迷路知返,就此收手,而是仍然执迷不悟,男子在出狱后不足一月之内又再次作案数起。
近日,张店贺先生来到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公安分局和平派出所报警称其放在店内的笔记本电脑被盗。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就该案展开调查,通过调取店内监控录像,民警竟意外在监控录像中发现了一位“老熟人”包某。此前包某就曾多次在辖区内实施盗窃,一直在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范围内。民警通过大量工作最终确定了包某的落脚点在张店区杏园东路南街,随即带领巡逻队员在附近展开巡逻摸排,在排查至一单元楼附近时,将正要外出吃饭的包某抓获。
经查,包某,1988年出生,黑龙江人,别看包某今年刚三十岁,但他的人生经历可谓是十分“精彩”。自2007年来淄打工以来,包某从事过送水、销售等多个职业,但都没有坚持太长时间,唯一坚持下来的就是盗窃。从2008年至今,包某曾先后被济南、临沂、桓台、张店、博山等多地公安机关、司法部门打击处理过。此次包某盗窃贺先生的笔记本电脑,距离他被刑满释放才刚刚过去了不到一个月。审讯中包某交代,因其刚出狱没有生活来源,于是包某便想到了赚钱最快的方法——盗窃。11月30日早上8时许包某出门寻找作案目标,在行至贺先生店门口时发现贺先生店门大开但屋内却没有人,包某遂上前将吧台上的笔记本电脑拔下,揣进厚厚的羽绒服里迅速离开了。但令包某没有想到的是,这一次新到手的笔记本电脑还没等销赃变现就被民警抓获了。讯问中,包某还交代了其11月底在某农贸市场盗窃他人两部手机的犯罪事实,两部手机已全部被包某销赃自肥。随后民警在包某住处搜出了被盗笔记本电脑,并归还给了失主贺先生。目前,包某因涉嫌盗窃已被张店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等待包某的必将会是法律的严惩。
在此,民警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临近年底,市民朋友一定要注意钱物的安全,逛街时,背包最好背在前面,拉链也要在前方,手提包要挽在胳膊上,用胳膊夹好,钱物切勿放在外衣或者裤后口袋,最好放在胸前内口袋里;商店业主要注意店内财物安全,贵重物品要存放在安全的地方或贴身保管。
闪电新闻记者 王良 通讯员 杨卉姿 淄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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