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8-12-05 09:37:12
3日一早,有细心的市民发现,路边突然冒出来一批崭新的电动自行车。
记者在城区几条主干道上走访发现,这是一款名叫街兔的共享电动单车,与哈罗电动单车一样,可通过手机扫码骑行,目前数量并不算多。
据了解,共享单车进驻淄博前应向有关部门报备批准。今天,记者从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截至发稿,相关运营商并未向任何相关部门备案。
12月3日,相关部门已对60余辆这种共享电动单车采取证据保存措施,并督促其尽快按照淄博市共享单车管理规定备案,如不完善入驻手续,将按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记者 蒲泫奇
通讯员 张营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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