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1-09 08:34:11
齐鲁网淄博11月9日讯 记者从淄博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临淄区人民检察院公布13起案件信息,14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批准逮捕。
日前,临淄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抢夺罪对犯罪嫌疑人孙文学批准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临淄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对犯罪嫌疑人王健批准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临淄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票据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梓隆批准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临淄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刘钊批准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临淄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刘新俊批准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临淄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罪对犯罪嫌疑人朱保学批准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临淄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对犯罪嫌疑人阎功新批准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临淄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对犯罪嫌疑人罗飞虎批准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临淄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朱浩天、马堃批准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临淄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王干批准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临淄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永智批准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临淄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李伟批准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临淄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王常林批准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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