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8-11-01 10:16:11
根据淄博廉政在线消息,近日,张店区纪委监委在全区开展农村用电领域违纪违法行为专项整治。11月12日起进入规范整治阶段,擅自提高电价、超标准收取电费等问题都将被查,一旦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将移送张店区纪委监委。
据了解,张店区113个村和29个村转居纳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村(居)“两委”未按规定与电工签订用工合同及以电费承包支付报酬、未按国家定价标准擅自提高电价、村(居)电工利用职务便利,超标准收取电费、坐收坐支、并借机向服务对象索要财物、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分自查自纠、规范整治、打击处理三阶段实施。在自查自纠阶段,要求发现农村电工涉嫌职务侵占、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主动报告镇、街道纪(工)委,并将违法所得上缴张店区廉政账户。11月12日至12月9日为规范整治阶段,将严格规范电工职责和报酬领取方式,每月通过张店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日常监管评估系统,上传电费收缴明细及同步抄表清单,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张店区纪委监委。12月10日至12月31日为打击处理阶段,将持续加大审查调查力度,深挖问题线索,对私自定价收取电费、违规承包、敲诈勒索、贪污侵占等行为,依纪依法严厉惩治。同时,将坚持“一案双查”,从严追究村(居)组织及“两委”成员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记者 马冠群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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