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0-25 17:17:10
齐鲁网淄博10月25日讯 高速公路收费站内广场停车主副驾驶“偷梁换柱”,被民警逮个正着,男子因无证驾驶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7天,罚款1000元。
10月24日下午3点左右,淄博高速交警一大队民警正在博山北收费站开展对重点车辆的严重违法行为查处统一行动,在查处过程中,民警发现一小型客车将车停在了收费站内广场,车上主副驾驶人员调换,随后,车辆开出收费站民警示意停车接受检查,起初王某并不承认自己驾车,只是说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有点小状况下车帮忙查看并无驾驶,随后在民警的一再追问下,承认开车。
随后,民警请王某出示相关证件,王某称其驾驶证放在家里未随车携带,于是民警进行查询,发现其驾驶证在2016年因酒后驾驶,驾驶证记12分被暂扣,未在规定时间进行学习考试已经处于注销状态,王某已经不具备驾驶资格,属于无证驾驶。车辆原驾驶员江某也是王某的嫂子这才知道其弟弟无驾驶证,也后怕自己让其开车,王某的嫂子告诉民警:“刚才因为感到疲劳又要赶路,弟弟好心帮忙开车,我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驾驶证被吊销了。”
随后,民警对其二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王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营运汽车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十九条第一款,警方依法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以及拘留7天的行政处罚。
闪电新闻记者 孙凯旋 通讯员 牛玉倩 淄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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