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8-10-18 09:25:10
“这里面有21份老地契,是我和二哥王学元的心意,10月17日全部捐赠给淄博市档案馆。”10月17日一早,临淄区凤凰镇大路村67岁老人王学武,把装裱好的一本老地契郑重交到了淄博市档案馆工作人员手中。10月17日,两位老人用这种特殊的方式过了一个不一样的重阳节。
因修复工作结缘档案人
说起这次捐赠的原由,这得从王学武的工作说起。30多年前,王学武和家人都喜欢画画,有机会接触到了字画装裱,并产生了浓厚兴趣,其间远赴北京、四川等地学习,就这样慢慢干起了这一行。凭借着多年的经验积累,在今年的淄博市档案馆馆藏档案修复招投标中,王学武一举中标,在修复工作过程中,逐渐了解到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最初是自己捐赠档案,到现在开始说服亲朋好友捐赠档案。
这些老地契是二哥王学元交给王学武装裱的。“当时,我就跟我二哥说,这些东西在咱自己手里没用,只有到了档案馆,人家不仅能保存好,还能方便更多人查阅和研究,真正发挥作用。”就这样,王学武装裱好这些老地契后,捐赠给了淄博市档案馆。
保存完整的民国时期交税凭证
记者翻阅这些老地契发现,其时间跨度较长,但是绝大多数保存完整。其中,最早的一份地契出自道光元年(1821年),距今已近200年,内容完整,字迹清晰。距离现在时间最短的一份地契是1953年的,上面有一处改动痕迹,卖房原因“无钱使用”四字被划掉了,改成了“居住不便”。当时究竟为何改动,已无从得知,但是被划掉的字清晰可见,与新加上的字形成了鲜明对比。
这些地契中,以民国时期的数量居多。买契、买契纸、验买契等,尽管这个时期地契叫法多样,但多数有了统一制式,内容从地契签约时间、坐落位置、涉及钱数可谓一应俱全。不过,清朝地契上全部写有“中人”;民国时期的地契,有的写有“中人”,还有的写有“证人”“代笔”;没有这些称谓的地契盖有山东财政厅公章。
其中,两份民国地契中,还出现了交税凭证。一份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的地契中,两张交税凭证贴在右侧,一张1元、一张5分。另一份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的地契,五张交税凭证均贴在左侧,其中一张5角、两张1角、一张5分、一张3分,共7角8分。
希望更多“老朋友”参与
“我们档案馆已经收录了很多老地契,但是像这种装裱好的尚属首次。”淄博市档案馆档案征集科工作人员介绍,地契上贴有这么完整契税的,也非常少见。
据了解,一直以来,征集散存在社会、单位和个人手中的各个历史时期形成的、具有淄博地方特色的珍贵历史资料和实物,是淄博市档案馆长期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以来,通过广泛宣传已经征集了百余件档案。“这些档案的捐赠人中,中老年朋友占七成左右,是捐赠的主力军。”该工作人员表示。
记者 马斌 通讯员 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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