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8-10-12 08:51:10
日前,博山区房管局下发通知,将对李家窑凤凰小区等5处项目的38套公共租赁住房进行实物配租,符合相关条件的申请户,可于10月15日至19日期间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博山区房管局四楼住房保障科签字确认,逾期未签字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据了解,此次配租房源共5处,分别是李家窑凤凰小区公租房房源8套、北坡原廉租住房小区9#楼房源5套、青龙山原廉租住房小区1#、2#楼房源2套、青龙山鑫龙西苑廉租房小区4#、5#楼房源5套、瑞景园小区1#、5#楼房源18套。
房屋租金采取差别化政策,收取标准为:取得《淄博市住房租赁补贴资格证》《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证》的城镇低保家庭,按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26元,城镇低收入家庭按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79元收取。因项目位置不同,租金标准会略有浮动。
取得《淄博市住房租赁补贴资格证》《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证》的住房困难家庭,可于10月15日至19日期间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博山区房管局四楼住房保障科签字确认报名。相关政策可咨询住房保障科,电话(0533)2348975。记者 张亚军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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