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8-09-30 11:25:09
9月29日下午,淄川区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暨执行联动联席会议在淄川区法院召开,正式确定了建立全区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机制,成立了由淄川区委政法委牵头,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分局等部门组成的淄川区执行工作联席会议。
据了解,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机制是在淄川区委的领导下,淄川区法院与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共同研究解决执行难问题,协调解决执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大协助支持配合力度、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机制,重在建立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高效运行的执行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加大解决执行难的工作力度,促进执行工作有效开展。
机制的组织机构是由淄川区委政法委牵头组成区执行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住建局、区规划分局、区工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房管局。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随时增加其他成员单位。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为区法院院长、区政法委分管副书记,各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机制对各组成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要求,要求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开展执行工作,任何机关、团体及个人不得非法干涉、阻挠和抗拒强制执行,其他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协作,积极支持、配合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法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按照法定程序,根据执行案件具体情况,将执行裁定书以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法律文书依法送达有协助义务的区有关单位,启动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机制。各成员单位应当根据区法院执行工作的要求,积极认真协助执行。遇有特别重大、疑难、复杂的执行案件,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执行案件,需要多个部门协助执行的案件以及区法院认为需要提请研究的其他案件或事项,由区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召集人同意后,召开联席会议进行研究,确定具体联动意见,并下发会议纪要予以执行。
同时,要求各成员单位应相互配合,加强沟通,积极认真协助区法院的执行工作,支持区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执行权,协助法院排除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干扰和阻力。各成员单位不履行职责,情节严重的,由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向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该单位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对于违反法律规定或违反党纪、政纪不作为、乱作为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坚决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记者 姬连庆 通讯员 姚弘韬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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