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9-13 16:28:09
齐鲁网9月13日讯 近日,桓台交警大队联勤机动队民警在柳泉北路设卡检查,一辆共享汽车由北向南行驶,速度十分缓慢,并且在将要到达检查点的时候靠边停车。民警上前检查时,该车又继续启动往前行驶。发现该车行为异常,民警立即将此车拦截。
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该驾驶人所提供的驾驶证与他本人不符,后发现该驾驶证是同车副驾驶的。在证据面前,驾驶员承认了自己没有驾照的事实,并交代共享汽车是用朋友(副驾驶)的证件租的。经过进一步的询问,这名小伙说他刚刚考过科目三,他之所以通过朋友帮忙租这辆共享汽车,就是为了“练手”。
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在民警将要对二人进行处罚并暂扣车辆时,小伙连道“承担不起”,并称“好不容易考过科目三”,“无法和家里人交代”。对此,民警表示无论是否“承担得起”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民警表示,这是他们首次查获共享汽车无证驾驶上路的案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人将面临1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的拘留。而他的副驾驶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将面临罚款1000元并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闪电新闻 孙凯旋 王良 淄博台 张震 桓台台 王世发 实习编辑 赵开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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