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9-04 09:17:09
近日,记者从淄博高新区房管处获悉,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口老龄化趋势,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建筑使用功能,提高既有住宅区的居住品质,方便居民生活,推进居家养老事业发展,高新区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关于在淄博市主城区开展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淄博高新区实际,决定在建成区内开展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
此次试点范围为淄博高新区范围内具有合法权属证明并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多业主无电梯既有多层住宅。同时规定,单梯单一产权的住宅、自建房、别墅及已列入房屋征收范围或者拆除计划的住宅,不列入试点范围。
基本要求:1.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遵循“业主自愿、充分协商、依法合规、兼顾各方、保障安全、政策支持”的原则,与小区整治改造相结合。2.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以幢或单元为单位,应经过本幢住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经过加装电梯所在单元的全体业主同意;涉及占用小区土地或专有部位的,应充分听取所在物业区域内业主的意见;加装电梯后可能受到通行、采光、通风和噪声等方面直接影响的利益相关方未提反对意见。加装电梯所在单元全体业主对项目投资、运营、维修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3.住宅不存在结构安全隐患,加装电梯后不影响既有房屋的整体性和结构安全,同时需要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设计方案。4.加装的电梯应在既有多层住宅规划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并满足城市规划、消防间距、日照间距及安全疏散等要求,且不得影响小区相邻业主的通行方便与安全,保持电梯与小区景观的和谐统一。5.满足规划、土地、建筑、结构、消防、文物保护、绿化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6.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同意。7.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所需的资金,可通过下列方式筹集:1.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共同出资业主自行协商确定。2.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在加装电梯时,可按规定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3.社会投资和其他资金。
闪电新闻记者 孙凯旋 通讯员 王盛利 张杰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3-6121991,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3-6121991,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