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新闻网
2018-08-21 09:30:08
淄博新闻网讯 (记者 冯艳辉 通讯员 王紫颖)连日来的降雨,让部分车主在外出时因为积水的冲刷丢失了车牌,好心市民捡了8副机动车牌照送到了交警队。如果驾驶人看到车牌是自己的,可以到高新区交警大队领取。
8月20日上午,家住高新区的市民于先生抱着一堆车牌来到高新区交警大队违章处理大厅。原来,19日在大雨中于先生的车牌被雨水冲走,寻找半天最终在高新区彩虹路找到。在寻找自己车牌的同时,于先生也把水中的其他车牌捡了起来,最终捡了8副。昨天上午,于先生将8副车牌交到交警手中,希望能够物归原主。
高新区交警提醒驾驶人,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交警将处驾驶证扣12分和200元的罚款。如果市民在雨中丢了牌照,请抓紧时间补办,否则“空牌”上路将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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