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8-01 17:22:08
齐鲁网8月1日讯 记者从淄博市检察机关获悉,近日,高青县人民检察院公布7起案情,涉及盗窃、污染环境、种植毒品原植物等罪行。
近日,犯罪嫌疑人刘某、王某因盗窃罪被高青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高青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刘某因寻衅滋事罪被高青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高青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周某某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经高青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周某某一审以聚众斗殴罪被判处一年六个月。
高青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郭某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经高青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郭某某一审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高青县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张某某涉嫌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依法提起公诉。
高青县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翟某某、张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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