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7-24 16:59:07
齐鲁网淄博7月24日讯 7月24日,记者从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期,临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25类食品19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81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其中,两批次白酒因酒精度不达标被通报。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临淄区敬仲镇田园川味饭店购进使用的辣椒,克百威检出值为0.053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承检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临淄区南王镇君盛快餐店购进使用的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492mg/kg,标准规定为≤200mg/kg,承检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临淄区金山镇廷亮饭店购进使用的普通白菜,氧乐果检出值为0.13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承检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临淄区金山镇凤翔酒水超市购进销售的绵白糖,标签检出:1.该样品未按照GB 7718-2011中4.1.2.1的要求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2.该样品未按照GB 7718-2011中4.1.10的要求正确标示产品标准(标准不适用);3.该样品未按照GB 7718-2011中4.1.11.4的要求正确的标示质量等级;4.该样品营养成分表中能量的“营养素参考值%”未按照GB 28050-2011中3.4的要求标示(数值计算错误);5.该样品营养成分表中碳水化合物未按照GB 28050-2011中6.2的要求标示(修约间隔错误),不符合GB 7718-2011,GB 28050-2011,承检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临淄区皇城镇金亿顺快餐店自制的包子,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880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承检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临淄区皇城镇诗羽小吃部自制的包子,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1348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承检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临淄区齐都镇朋来居餐馆购进使用的小油菜,氟虫腈检出值为0.16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承检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临淄区金岭镇杏园居饭庄购进销售的熟猪头肉,苯甲酸检出值为0.267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承检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临淄区闻韶悦康保健食品经营部购进销售的羊奶酒,标签检出:1.该样品配料表中“优质原酒”未按照GB 7718-2011中4.1.3.1的要求标示具体名称;2.该样品未按照GB/T 27588-2011中8.1.1的要求标示含糖量,不符合GB 7718-2011GB/T 27588-2011,承检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临淄区稷下香十里骨头居饭店购进销售的牛栏山陈酿白酒,酒精度检出值为36.8%vol,标准规定为41~60(标签标示值42±1.0)%vol,承检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临淄区南王镇旭阳小卖部购进销售的牛栏山陈酿白酒,酒精度检出值为37.4%vol,标准规定为41~60(标签标示值42±1.0)%vol,承检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闪电新闻记者 王良 淄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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