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7-20 17:25:07
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有效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近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结合辖区的道路交通实际和群众停车需求,在主要道路重新施划了停车泊位。在已设置禁止停车标志的严管路段,违反此标志停放机动车的,将给予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据悉,为区分辖区内的老旧停车泊位,此次施划的新的停车泊位为白色实线,辖区内老旧的黄色实线停车泊位不再使用。此外,高新区交警大队还对所有已施划占道停车泊位的路段,设置安装停车指示标志,在严管路段和禁止停车路段,设置禁止停车标志。市民在高新区范围内行车,要注意观察停车指示标志和禁止停车标志,按照新施划的白色停车泊位顺序停放,注意停车位标线内布置的箭头,箭头朝向为车头方向。
同时,高新区交警大队还在辖区内设置了违法停车严管、整治路段,发布了关于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的告知书,今后将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规范辖区停车秩序。在此,高新区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在已设置禁止停车标志的严管路段对违反禁止停车标志停放机动车的,给予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在已设置停车指示标志和占道停车泊位指示箭头的占道停车泊位内不按交通标线规定方向停放机动车的,给予罚款100元、驾驶证记0分的处罚;在高新区其他道路违反临时停车规定停放机动车的,给予罚款100元、驾驶证记0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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