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6-07 23:14:06
齐鲁网淄博6月7日讯 6月7日,记者从淄博市工商局获悉,5月份淄博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1152件,环比下降4%,同比下降68.94%。其中,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受理的消费者投诉举报共计255件,占受理总量的22.13%。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金额为28.81万元。
据了解,5月淄博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883件,占受理总量的76.65%,环比下降10.63%。其中,商品类投诉625件,占投诉总量的70.78%;服务类投诉258件,占投诉总量的29.21%。
日用百货类投诉居首位,共受理投诉205件,占投诉总量的23.22%,环比增长28.13%。消费者投诉主要涉及的问题为消费者购买的鞋掉色,容易开胶、鞋底断面等,商家以修代换、以换代退;消费者购买的服装色牢度差、起球,商家迟迟不予处理;消费者购买的家具尺寸有误、颜色不匹配、有异味、掉漆售后服务不到位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建议广大消费者:尽量选择正规的商场购买日用百货;购买商品时保存好发票、收据和包修卡等维权凭证;购买商品时,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可与商家签订书面协议,特别是对消费者有利的承诺。有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本月共受理交通工具类投诉120件,占投诉总量的13.6%,环比下降10.45%。消费者投诉主要涉及的问题:汽车的发动机、轮胎、轴承等主要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后,部分商家出现推诿、维修不及时等问题;消费者购买汽车预先交纳订金,消费者取消购买,商家不退还;购车时商家承诺赠送的礼品不赠送;四是商家以消费者没有在车行进行保养为由,拒绝提供三包服务。针对以上问题,建议广大消费者:购车过程中应保存好合同或者收据,并协商好押金、售后等问题,应谨慎购买;选择商家时应了解其是否具有汽车销售资格,尽量选择到正规汽车4S店购买;维修后记得索要修理记录和证明,以便于记录商品的维修情况;四是有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本月共受理家用电器类投诉79件,占投诉总量的9%,环比下降7.1%。消费者投诉主要涉及的问题为:消费者购买家用电器出现空调不制冷、冰箱味道大、电视机黑屏、洗衣机不能正常工作等质量问题,商家迟迟不予处理;商家的售后服务不到位,对承诺的送货、安装、维修存在拖延时间或拒绝上门服务的问题;商品在包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商家收取高额的维修费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建议广大消费者:购买前,要提前了解商品性能和使用常识,提升识假辨假能力;购买商品时索要购物凭证,做好事后维权防范;维修后记得索要修理记录和证明,以便于记录商品的维修情况。有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闪电新闻记者 王良 淄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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