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2018-05-22 08:50:05
近日,沂源发生一起大货车强行超车事故,两辆一前一后行驶的大货车,后方车辆不顾道路单黄实线强行超车,但超车时恰巧对方向来车,致使正在超车的后方车辆占用前方车辆车道,情急下前车车辆猛打方向躲闪,冲进了路边沟里,所幸该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20日上午11时左右,鲁Q牌照与鲁S牌照的两辆大货车一前一后沿省道S329由东向西行驶至刘家大峪岭时,后方行驶的鲁S牌照车辆不顾道路单黄实线强行超越前方鲁Q牌照车辆,期间,恰巧对方向来车,其便占用前方鲁Q车辆车道,前方车辆情急下猛打方向躲闪,冲进路边沟内,造成车辆前车头受损,所幸并未造成人员伤亡。据了解,鲁S牌照的强超车辆将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沂源交警大队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在此,沂源交警提醒,沂源坡陡弯多路窄,驾驶人一定不要强超强会、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确保谨慎驾驶,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记者 胡泉 通讯员 冯长冰 何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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