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4-11 23:08:04
齐鲁网4月11日讯 每到夜间,闪烁着警灯的警车,交通道路上流动巡查的交警蜀黍,不仅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还用警灯照亮市民的回家路。4月10日,张店交警铁骑队例行检查,意外发现了一名带病司机驾驶三轮车上路,幸得张店交警及时发现制止,未造成道路安全隐患。
10日晚上9时,张店交警铁骑队在南京路与共青团路路口例行安全检查时,一辆机动三轮车驾驶员的行为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在例行检查车辆的手续是否齐全和驾驶人证件核实时,民警发现该驾驶员的手和腿不协调,于是民警要求驾驶员下车配合检查,惊人的一幕发生了,该驾驶员下车后说话不清楚,腿脚走路都困难,经过民警的耐心沟通和劝导,该驾驶员表示自己是脑血栓后遗症,存在侥幸心理驾驶车辆回家,了解情况后民警为了确保该驾驶员和其他行人及车辆的安全,立即把驾驶员搀扶到安全位置,通过驾驶员联系到家人,对驾驶员及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同时对该驾驶员带病驾驶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分析和讲解,经过教育驾驶员也对自己不负责任的驾驶行为深表歉意。
张店交警在此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有规定:"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也就是说,如果患有某些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仍驾车上路的,其实也属于违法。如果有驾驶员明知自己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仍驾驶机动车的,交警部门可依法进行处罚,并按相关规定注销驾驶证。交警还表示,驾驶人合法拿到驾驶证后,随着时间推移,身体条件如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主动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对自己负责,也对他人负责。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3-6121991,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3-6121991,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