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4-10 00:17:04
齐鲁网4月10日讯 淄博茂业中心建设是淄博市重大项目之一,工程建设情况备受市民关注。近日,淄博高新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经法官情、理、法并融,多次调解,终于妥善化解了原、被告之间的矛盾,依法保障淄博市重大项目建设的推进,服务淄博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
2015年9月,山东鑫国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与淄博茂业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淄博茂业中心项目桩基施工工程合同一份,约定由山东鑫国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淄博茂业中心的项目桩基施工工程。合同签订后,山东鑫国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即进场施工,后中止施工,淄博茂业置业有限公司已支付部分工程款,尚欠山东鑫国基础工程有限公司部分工程款。因此山东鑫国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到淄博高新区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淄博茂业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和违约金,并申请冻结淄博茂业置业有限公司的资金账户。
受理该案后,淄博高新区法院高度重视,承办法官刘凡仔细研究案情,并多次找原、被告双方及其代理人了解情况。因考虑到淄博茂业中心为重大项目,如按照一般法律程序,该案从审理到判决、执行,拖延周期过长,项目不能及时开工建设,将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原告也不能及时拿到工程款;且该案涉及工程量鉴定,费时费力。因此法官决定通过调解方式尽量促成双方和解,保障项目按进度施工。
该案的关键点之一为工程量的确定,根据原被告双方的施工记录和已拨付工程款70%的资金进行推算,法官估算出了本案的工程量,在原、被告提出对工程款的异议时,刘凡法官及时与双方沟通交流,经过几个月的协调、调解,双方最终确定被告欠付的工程款为800万元,原告提交的桩基检测报告经相关部门确认合格后,被告分三次支付工程款。本以为案件到此就调解完成,在即将出调解书时,原告与被告又因验收资料不足,鉴定费用谁承担等问题产生了争议,为顺利解决纠纷,承办法官刘凡又多次上门找到双方公司的董事长进行调解、协商。经过几番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原告与被告达成协议,签订了民事调解书,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通过对该案件进行调解,不仅大大缩短了办案周期,而且达成协议后,原告已经入场对桩基进行检测,为下一步茂业中心的全面开工扫清了法律障碍。”该案件的承办法官刘凡介绍说。
近年来,淄博高新区法院坚持服务发展大局,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强化保障新旧动能转换的工作措施,努力为重点项目建设创造良好营商环境,助力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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