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3-26 19:31:03
齐鲁网淄博3月26日讯 3月36日,记者从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淄大队获悉,截止2018年3月23日,临淄区共有88名驾驶人因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满12分未参加满分学习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未继续参加学习考试),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临淄交警已将有关驾驶人名单进行公示,请公示中的驾驶人于2018年3月30日前到临淄区或相关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学习教育培训学校参加学习和考试,对拒不参驾学习和考试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施条例》及公安部139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闪电新闻记者 王良 淄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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