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晚报
2018-02-22 11:16:02
记者获悉,淄博市工商局2018年1月份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96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金额为3.96万元。数据显示,交通工具类和通讯器材类投诉量增加,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热点。
记者梳理数据发现,在2018年1月份淄博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受理的960件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中,商品类投诉量呈现大幅增长趋势,服务类投诉量小幅下降并趋于平稳,受理网络购物类投诉194件,环比增长16.87%。随着消费者对商品质量要求的提高,商品类投诉所占比重逐月呈现增长趋势。从商品投诉类型排名情况来看,日用百货类投诉在消费者日常生活中占据重要位置,交通工具类和通讯器材类的销售量在不断增加的同时,投诉量也随之增加,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热点。在受理消费者举报方面,数据显示下降幅度较为明显,其中,违反产品质量管理法规是1月消费者举报的重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商家涉嫌在产品中掺杂、掺假,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
针对交通工具类投诉居高不下的情况,如消费者投诉汽车在三包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后,商家以消费者没有在车行进行保养为由,拒绝提供三包服务;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更换等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拒绝处理等问题,工商部门建议广大消费者:购车前应多掌握汽车相关知识;选择商家时应了解其是否具有汽车销售资格,尽量选择到正规、具有销售资质的汽车授权4S店购买;维修后记得索要修理记录和证明,以便于记录商品的维修情况;购车过程中保留好相关收据,并注意定金与订金的意义,有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记者 商萍萍 通讯员 董琪 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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