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2-11 17:41:02
齐鲁网淄博2月11日讯(记者 王良)2月11日,记者从淄博市工商局获悉,1月份淄博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960件,环比下降73.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金额为3.96万元。其中,商品类投诉量呈现大幅增长趋势。
据了解,1月淄博市12315共受理商品类投诉546件,环比增长64.95%,占消费投诉总量的77.01%。位居商品类投诉前三位的依次为:日用百货类126件、交通工具类82件和通讯器材类30件。从数据的变动趋势来看,日用百货类、交通工具类和通讯器材类投诉量均呈现增长趋势。其中,交通工具类和通讯器材类投诉量增幅较为明显,环比增长64%和66.64%。从商品投诉类型排名情况来看,日用百货类投诉在消费者日常生活中占据重要位置。与此同时,交通工具类和通讯器材类也逐渐成为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销售量在不断增加的同时,投诉量也随之增加,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热点。
受理服务类投诉163件,环比下降14.21%。位居服务类投诉前三位的依次为:居民服务29件、文化娱乐服务12件、电信服务7件。从数据的变动趋势来看,居民服务、文化娱乐服务和电信服务类投诉量均呈现下降趋势。其中,电信服务类投诉量排名由上个月的第二位跌至本月的第三位,投诉量也呈现大幅下降趋势;文化娱乐服务类投诉量位居本月服务类投诉第二位,投诉量环比下降29.41%;互联网服务类投诉较上个月相比跌出前三位,投诉量也呈现小幅下降趋势。
受理网络购物类投诉194件,环比增长16.87%。其中,网络商品类投诉主要涉及:其他商品类、日用百货类、食品类、文化、运动娱乐类等;网络服务类投诉主要涉及:其他服务类和电信服务类投诉。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包括消费者购买的日用百货类商品、食品等,商家涉嫌发布的广告含有虚假的内容,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商家发布的广告涉嫌使用最高级类词语、对商品的成分含量等信息宣传有误、对于保健品宣传有治疗功效等其他违反广告法行为;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商品或者服务,出现问题后商家迟迟不履行售后服务等问题。
淄博市工商局提醒市民,不要选择无照商家,尽量到证照齐全、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场所进行消费;不要预付充值过多,美容、美发行业大多进行充值优惠、预付打折等活动,很多消费者盲目充值几千甚至上万的费用,出现消费纠纷,会给自身造成巨大损失,维权也往往阻碍重重;不要轻易相信商家口头承诺,尽量达成书面协议,当遇到消费纠纷时及时与商家沟通,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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