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1-16 15:15:01
齐鲁网淄博1月16日讯 俗话说:“断不了的是亲情”,体现的是亲戚家人之间相亲相爱,相互帮衬的那种温暖。而最近有两名男子,将这断不了的亲情演绎得“淋漓尽致”,最终一前一后进了看守所。
2017年8月份,张店警方接到群众赵先生报警称自己新买的摩托车被盗。接警后,刑侦大队八中队民警迅速展开侦查。通过大量工作,最终确定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后民警对张某展开追捕工作。可是一连几个月过去了,张某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毫无音讯。民警没有放弃,12月29日,终于在泰安发现了张某的踪迹,立即赶赴泰安将其抓获。
讯问中,张某对自己盗窃摩托车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民警问及被盗车辆的去向时,张某称自己盗得的摩托车都给了家在潍坊的表哥付某。民警立即赶赴潍坊落实查证,但是多次查找均未找到付某。后民警向付某的家人做工作,引导其家人规劝付某自首。2018年1月11日,付某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刑侦八中队自首。
经查,付某,潍坊人,32岁,平日以当大货车司机跑货运赚钱为生。据付某交代,其表弟张某共给过自己两辆摩托车,但是这两辆摩托车锁均被破坏。其实付某自己心里也明白这些摩托车都是被盗车辆,但他认为这不是自己亲自盗窃的,应该不算是违法。于是心安理得地收下了表弟送来的这些摩托车。只是没想到最终警察还是找上了门,自己被表兄弟之间的“亲情”和赚小便宜的心理送进了看守所。
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确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民警在此提醒:收购赃物不仅是一种违法行为,同时是对犯罪的一种变相的帮助,大家不要因为贪图小便宜而害人害己,否则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
该案中,民警追回两辆摩托车(如图),两辆车均为组装车,其中白色越野摩托车于2017年4、5月份在张店步行街南首被盗;红色越野摩托车于2017年2月份在淄博火车站东边小区地下停车场被盗。请摩托车失主携带相关手续尽快到张店公安分局刑侦八中队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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