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1-08 23:37:01
齐鲁网淄博1月8日讯(记者 王良)1月8日,记者从淄博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获悉,2017年12月份,淄博市工商局12315受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咨询共计3623件,环比下降16.06%。本月共受理投诉521件,环比下降2.8%;举报123件,环比下降6.03%;咨询2979件,环比下降18.7%。本月我中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金额为103.44万元,环比增长43.15%。
日用百货类投诉高居首位
本月共受理日用百货类投诉102件,占投诉总量的19.58%,主要问题表现在消费者购买的服装、鞋帽、家具等出现质量问题,商家推脱处理;消费者购买的家具与约定的品牌、型号不符,商家不予处理;商家自行承诺的无理由退换货不兑现。
针对以上问题,12315指挥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尽量选择正规的商场购买日用百货;购买商品时保存好发票、收据和包修卡等维权凭证;购买商品时,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可与商家签订书面协议,特别是对消费者有利的承诺。
交通工具类投诉居高不下
本月共受理交通工具类投诉50件,占投诉总量的9.6%,其中汽车及零部件投诉48件,所占比重较大。消费者投诉主要涉及的问题集中在合同、质量和售后服务等方面,问题表现在消费者购买汽车预先交纳订(定)金、押金后,商家违约或者消费者取消购买,商家不退还费用;消费者贷款购车时交纳贷款押金,在还完贷款后,商家迟迟不予退押金;购车后商家不及时交付汽车合格证等问题;汽车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后,商家以消费者没有在车行进行保养为由,拒绝提供三包服务;商家不按约定保修或者维修不彻底导致车频繁出故障。
针对以上问题,12315指挥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购车前应多掌握汽车相关知识;消费者选择商家时应了解其是否具有汽车销售资格,尽量选择到正规、具有销售资质的汽车授权4S店购买;维修后记得索要修理记录和证明,以便于记录商品的维修情况;购车过程中保留好相关收据,收据上尽量写清购车的相关内容,比如车的详细配置,并注意定金与订金的不同,有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居民服务类投诉再度升温
本月共受理居民服务类投诉34件,占投诉总量的6.53%。消费者投诉主要涉及的问题:一是商家中途歇业或者转让,找不到商家,消费者余下的预付款无法正常消费或者退款;二是消费者使用过程中提出退费时,商家以各种理由予以拖延、拒绝,或者收取高额的退订费用;三是商家通过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实际的服务水平达不到承诺的标准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12315指挥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选择无照商家,尽量到证照齐全、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场所进行消费;不要过多的预付充值费用,美容、美发行业大多进行充值优惠、预付打折等活动,很多消费者盲目充值几千甚至上万的费用,出现消费纠纷,会给自身造成巨大损失,维权也往往阻碍重重;不要经易相信商家口头承诺,商家口头承诺的服务项目等内容,尽量达成书面协议,当遇到消费纠纷时及时与商家沟通,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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