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1-08 14:55:01
齐鲁网1月8日讯 持儿子的身份证和车票到火车站进站乘车,被铁警发现后辩称是替儿子出差,这个看似合理的解释却被执勤民警看出端倪。近日,一名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购票,企图躲避限制出行措施的失信人员被淄博火车站派出所查获。
2018年1月5日14时25分许,淄博火车站验票口工作人员向淄博火车站派出所执勤警长苏峰报告,一名男子持他人居民身份证件及车票企图进站乘车时被查获,警长苏峰立即上前进行询问调查。
经调查,持他人居民身份证件及车票的男子为来自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的王某。王某辩称,其所持的身份证及车票为儿子小王所有,小王本来打算乘坐当日的G473次列车至烟台出差,但突发急事无法脱身,王某便持小王的车票与身份证替其去烟台办理相关事宜。
在解释的过程中,王某一再辩解自己是第一次用小王身份证购票乘车并未犯法的行为引起了民警的警觉。在对王某本人真实的信息进行核查后,民警发现王某在2015年7月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淄博市淄川区法院列为失信人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失信人员在乘坐火车、飞机,住宿宾馆饭店等行为上有严格的限制,在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失信人员无法购买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车票。
王某所谓的“替子出差”情况并不属实,真实情况很可能是通过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件逃避法院相关限制出行措施,执勤民警随即将王某口头传唤至淄博火车站派出所内进一步询问调查。
经进一步询问,王某最终承认其系冒用儿子身份证购买车票,企图乘坐高铁出行的事实。当天,王某欲乘坐火车至烟台办理私事,因知道自己是失信人员不能购买高铁车票,想要寻求方便快捷的他便拿着儿子的身份证来到淄博火车站购买了当日的G473次列车车票,企图蒙混上车,没想到在进站验票口被当场查获。
明知自己是失信人员不能购买高铁车票出行,却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购票,企图躲避最高人民法院的限制措施,淄博火车站派出所在对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给予其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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