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7-12-14 09:31:12
一名男子在回家前,喝了些酒御寒,随后驾车上路,结果被周村交警依法查获。
12月11日15:00许,周村交警大队在周村正阳路站北路路口设置检查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检查中民警发现了一辆顺正阳路由南向北行驶的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三轮汽车,民警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在检查中民警发现驾驶人未携带机动车驾驶证且满身酒气,遂现场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27mg/ml,王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驾驶人王某某持有C1机动车驾驶证。据王某某交代,自己平日都在周村工地上班,当天要回在高青的家,因路途较远天气又太冷,所以就喝了一杯白酒御寒,喝完酒后心存侥幸就开车上路。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王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因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被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因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被处以罚款50元,记1分的处罚。王某某合并被记25分,需重新进行科目一和科目三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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