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7-12-08 08:50:12
12月7日,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抽检信息通告,冯记又一村等被查出不合格产品。
通告显示,非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和餐饮环节的14大类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70批次样品抽检项目合格样品6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淄博冯记又一村餐饮有限公司淄川分公司销售的张店海盛市场的中华鲟,恩诺沙星(含环丙沙星)的检出值为355.05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
淄博冯记又一村餐饮有限公司淄川分公司销售的川鹰调味店生产的咸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的检出值为2.15g/kg,标准规定为≤1.0g/kg。淄川区松龄紫云居食府的盘子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通告显示,对生产环节、流通环节和餐饮环节的9大类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62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抽检项目合格样品6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淄川岭子金香源肴菜店的鸡蛋,氟苯尼考的检出值为58.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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