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12-01 19:05:12
齐鲁网12月1日讯(记者 孙凯旋)上下楼不方便,尤其是老年人,都想能有部电梯就好了。从12月开始,淄博市主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正式展开了。
记者了解到,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将遵循“业主自愿、充分协商依法合规、兼顾各方、保障安全、政策支持”的原则,与小区整治改造相结合。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将以幢或单元为单位,应经过本幢住宅专有部分占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经过加装电梯所在单元的全体业主同意,若涉及占用小区土地或专有部位的,应充分听取所在物业区域内业主的意见。淄博市规划局编制审查科副科长张杰告诉记者:“这次住宅加装电梯的试点范围是主要针对淄博市的主城区,张店区和高新区范围内,同时对单一产权的住宅、自建房、别墅和已经列入房屋征收范围的住宅,不列入本次的试点范围,总体要求,我们是本着业主自愿、充分协商、依法合规、兼顾各方、保障安全、政策支持的原则。” 住宅小区不能存在安全隐患,加装电梯应在建筑用地的红线范围内,而且必须得到单元内全体业主的同意。加装电梯的资金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筹措。淄博市规划局编制审查科副科长张杰告诉记者“第一部分业主按照自筹来解决,按照楼层的高度预先确定一个分摊的比例,来共同的筹这一部分钱,第二部分我们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做过对接,可以提取本人以及配偶的公积金来用到住宅加装电梯的工作中。此外还可以引社会投资和其他社会资本的投入。”
此外,加装电梯还将遵循所在单元全体业主对项目投资、运营、维修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加装的电梯应在既有多层住宅规划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并不得影响小区相邻业主的通行方便与安全等多重总体要求。
而关于加装电梯权属的问题,产权归出资加装电梯的全体业主共有,不再变更各分户业主产权面积,不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也不在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簿上注记。相关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变化的,房屋出让人应告知受让人加装电梯的事实并移交有关资料。
据悉,11月26日,淄博市政府研究通过《关于在淄博市主城区开展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淄博市主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正式开展,试点范围张店区、高新区范围内具有合法权属证明并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多业主无电梯既有多层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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