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12-01 11:04:12
记者从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从12月1日起,A、B类驾驶证也可以使用学法积分交通违法处理系统了。与前期C类驾驶证相同,也要同时符合三个条件:
一是本人名下的鲁C非营运小型客车;二是车主同时具有驾驶证核发地为淄博的A、B类机动车驾驶证;三是电子监控交通违法行为发现机关为淄博(含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淄博高速公路交警支队)。 具备三个条件的驾驶人可处理应记记分值为6分(含)以下、罚款额为200元(含)以下的电子监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办理流程也是通过网上注册,在线答题获得积分,处理电子监控交通违法时折抵记分。
1、网上注册:驾驶人可以选择通过关注“淄博交警”微信公众号、“淄博车管”微信公众号、下载“智行淄博”手机APP、淄博市网上公安局、淄博公安交警网五种方式登录“学法积分系统”。申请注册,通过预留在综合应用平台的驾驶人手机号码认证个人信息。短信码验证成功,即注册个人用户成功。
2、在线答题获得积分:驾驶人通过学习相应交通法律法规知识后,系统随机弹出一组考试题,每组试题15道,答对13道(含)以上为达标,获得积分3分。每周可参加一次学习,考试不合格的可重复考试。在线学习考试积分可以累积,积分周期自驾驶证的初领日期开始,为期12个月,积分周期末自动清零。
3、处理违法折抵记分:积分可以折抵处理应记分分值为6分(含)以下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通过“学法积分系统”完成交通违法自助处理和罚款缴纳。
与前期上线的C类驾驶证唯一不同的是,A、B类驾驶证考试时需回答15道题,答对13道(含)以上为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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