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11-17 00:17:11
齐鲁网11月17日讯 (记者 孙凯旋)“民警大哥我们有急事得马上回家能不能别扣分了,我们牌子在北京丢了没办法啊,通融一下吧”。驾驶人赵某携女友驾驶一辆只有前牌照的小型车上高速,途径桓台时,为躲避超速行驶处罚,在高速路上把号牌摘掉,被民警逮了个正着。
日前,记者从淄博市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处获悉,驾驶人赵某因未按规定悬挂号牌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10月29日晚19时许,淄博市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S29滨莱高速辖区桓台收费站外广场对过往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一未悬挂后牌照的小型车辆超速行驶,在进一步查处过程中,民警通过集成指挥平台监控发现,该小型车的前牌照也未按规定悬挂。
经询问,民警得知,驾驶人赵某携女友驾驶号牌为冀FR***1的小型车回河北老家,一个月之前两人去北京旅游时不慎将车辆后牌照丢失,但因家中急事必须回河北老家一趟,这才开着“无牌”车上了高速。
赵某对民警说,因为觉得自己的车已经没有后牌照了,于是便抱着侥幸心理在高速公路超速行驶,后又觉得不妥,所幸在高速路上直接把前牌照也摘了,这样就可以“心安理得”的违法了。民警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人赵某因未按规定悬挂号牌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淄博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机动车号牌丢失后应于15日内到车管所进行挂失。及时办理牌照,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更不要置法律于不顾,遵法出行,安全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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