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11-06 19:58:11
齐鲁网淄博11月6日讯(记者 王良)11月6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公布淄博市2017年第11批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作废公告。4人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酒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等被终生注销驾驶证。
淄博市2017年第11批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作废名单涉及120人。其中,37人因醉驾、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等原因驾驶证作废;52人因注销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作废;11人因实习期记满十二分驾驶证作废;3人因个人申请、逾期未审验换证驾驶证作废;17人因吸毒成瘾未戒除驾驶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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