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7-11-03 15:24:11
女子遭遇车祸,事后被送到医院检查。由于遗失了检查时的单据,女子在要求肇事车辆保险公司赔付时遇到了麻烦。
靳先生的妻子今年秋天骑着电动车在路上被市民司先生驾驶的汽车给撞了。事后,肇事司机司先生送靳先生的妻子去淄博市中心医院做了检查,并垫付了1000多元的医疗费。当时靳先生的妻子看起来没有什么问题,几天之后出现了腿部不适、胸口疼等症状。司先生参保的信达车险提出了两三千元的赔偿金额,靳先生认为赔偿数额太低,予以拒绝。由于协商不成,靳先生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经法院调解,信达车险同意支付靳先生4500元的赔偿金,同时要求靳先生提供在医院检查治疗时的单据。然而,靳先生没有留存妻子检查时的单据。他找到医院,复印了当时的单据后交给信达车险,但遭到对方拒绝。
就这个问题,记者2日联系了信达车险负责此事的张先生。张先生表示,按照理赔程序,保险公司拿到发票才能进行理赔,而且这个发票必须是原件,不能是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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