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7-09-26 09:42:09
9月25日,由淄博市人社局起草的《关于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人员就医管理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开始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参保职工及符合“三投靠”原则(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夫妻双方相互投靠)的参保居民,因工作、生活需要在统筹地区以外长期居住一年以上的,方可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按照淄博目前的规定,异地居住就医备案人员,居住地有国家和省联网医院的,可选择一、二、三级医院各1家作为本人定点医院。而征求意见稿则改为可选择一、二、三级医院各1至5家作为本人定点医院。无国家和省联网医院的,可选择一、二、三级医院各1家作为本人定点医院。征求意见稿如实施,将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公众可通过网站、邮寄等方式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 记者 刘文思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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