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9-05 09:09:09
齐鲁网9月5日讯(记者 孙凯旋 通讯员 曹利)日前,淄博市交警部门对2起终身禁驾交通案例进行了通报,两起案件中的驾驶员均被追究法律责任,并处以终身禁驾处罚。
终生禁驾典型案例范例
案例一:开车不分神,安全有保障
2016年10月2日18时30分许,朱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顺兴鲁大道行驶至和家村北段时,其车前部与前方同向行驶的卢某某驾驶的自行车尾部相撞,致卢某某受伤,两车受损,事故发生后,朱某某驾车逃离现场,卢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造成逃逸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 朱某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接打电话存在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且发生事故后驾车逃逸是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 ,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卢某某不承担事故的责任。2017年6月29日,朱某某被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2017年7月26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路朱某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驾车喝酒忘安全,车毁人亡留悔恨
2017年03月22日19时50分许,袁某醉酒后驾驶小型越野客车载高某某、高某某沿淄河大道行驶至北京路交叉路口处时,撞于前方停于路口等待信号灯的张某某驾驶的重型半挂货车尾部,致小型越野客车乘车人高某某当场死亡,袁某、高某某受伤,两车受损,造成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袁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经检测乙醇含量为150.5mg/100ml),观察情况不够,未确保安全的行为对事故发生起直接作用,确定袁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某、高某某、高某某不负事故的责任。 2017年7月17日,袁某被淄川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2017年7月31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袁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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