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7-08-25 09:40:08
记者从张店区相关部门获悉,张店区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多样化保护,实施“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每个镇至少建设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
根据意见,在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保护方面,张店区将加大心理健康教育专业队伍建设力度,到2017年年底,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至少配备1名心理健康辅导教师或接受过心理健康指导培训的兼职教师,实现心理健康辅导常态化、全覆盖。同时,将加大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力争实现有需求的农村留守儿童全部住校。
实施“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每个镇至少建设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每个社区建设1所达到省定办园标准的幼儿园,或按照“大村独办、小村联办、服务半径1.5公里或服务人口3000-5000人”的原则建设村办幼儿园,实现公共学前教育资源全覆盖,满足适龄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
在司法保护方面,将构建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建立未成年人行政保护制度。依法惩处各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失职父母以及其他侵害人的法律责任。
按照意见中提到的目标,到2020年,张店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将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环境得到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形成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记者 马冠群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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