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8-05 09:26:08
齐鲁网淄博8月6日讯(记者 孙凯旋 淄博台 张震 博山台 朱由涛)法庭是庄严神圣的地方,可是前两天, 淄博博山区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一起案件的时候,原告为了发泄心中的不满,竟然两次向被告投掷东西,法庭监控记录了当时的情况。
当天,博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原告是博山某厂经营者梁某,也就是画面当中右侧这名体形略胖的男子。法庭监控显示,在庭审过程中,这名男子忽然开始在袋子中找东西,随后做出了一个惊人的举动。男子竟朝被告扔出了一个生鸡蛋,虽然没有击中人,但是已经干扰了正常的庭审秩序。
博山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审判员冯志明告诉记者:“第一次扔鸡蛋的原因是什么呢?他提出起诉状被告进行答辩。他认为被告的答辩是不正确的,所以他不服,拿起鸡蛋来就扔。当时扔到审判台的底下去了没扔到,法庭就及时制止他,就警告他你如果再扔,就对你采取强制措施,他当时态度很好,说我不扔了。”
随后,庭审继续进行,但是在辩论环节,该男子并不认可被告的说法越听越气,手又悄悄伸向袋子,快速取出第二个鸡蛋,朝被告使劲扔了过去。这一次鸡蛋砸到桌沿破裂之后又砸中被告律师,而且将被告律师手臂划伤。然后该男子还不罢休,直接站起身来和被告及其律师大声理论,双方开始激烈争吵庭审不得不中断。而这名男子也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了沉重代价。
博山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审判员冯志明告诉记者:“扔到被告律师和被告的身上,严重影响了庭审秩序,妨碍了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因此经过合议庭合议之后,对他这种行为做出了司法拘留五天的处罚决定。”
原来,该男子进入法庭前,将鸡蛋偷偷藏在证据袋里,被安检查出后自称是食品带入法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庭扔鸡蛋严重扰乱庭审秩序的这名男子被依法拘留。“在这里告诫各位打官司的当事人,人民法院是处理民事纠纷的地方,要相信法院通过公正的审理把双方的纠纷处理完。而不是用这种泄私愤的方式,如果是用这种方式处理双方的纠纷的话,很有可能造成适得其反的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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