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7-07-17 11:15:07
日前,淄博市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2016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工资水平稳步提高,继续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各行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均有不同程度增长,但是不同行业间工资水平差距仍然较大。
据悉,2016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4611个,主要由二、三产业法人单位构成,单位个数约占全部法人单位的10%,但从业人员规模约占50%,城镇非私营单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
数据显示,2016年,淄博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1096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4943元,同比名义增长8.8%。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1928元,同比名义增长9.06%。在全市经济增速放缓的情况下,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仍保持了稳定增长的态势,有力地保障了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分区县看,各区县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工资水平居前三位的是:张店区(72388元)、临淄区(65878元)、淄川区(61835元)。
从工资增速看,各行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均有不同程度增长,受相关政策调控影响,机关事业单位相关行业工资增速高于盈利性企业单位工资增速,工资增速超过10%的有5个行业,分别是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教育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从工资水平看,不同行业间工资水平差距仍然较大,居前三位的是:金融业(109737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97495元),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83219元)。批发和零售业工资水平依然最低,仅为40488元,最高行业工资是最低行业工资的2.7倍。记者 张亚军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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