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7-06-30 11:12:06
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深入改善淄博市环境质量,近日,淄博出台“散乱污”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涉及30多个行业,将进行为期9个月的整治。
根据方案要求,此次整治时限为2017年6月—2018年3月,整治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镇(街道)、村(居)符合整治标准的企业或工商业户。整治重点行业包括有色金属冶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石化化工、陶瓷烧制、轧钢、耐火材料、日用玻璃、炭素生产、水泥及粉磨站、石灰窑、碳酸钙、砖瓦窑、废塑料加工、物流园区,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黏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等。除上述行业外,各区县要根据各自的产业特点,将搪瓷生产、润滑油分装、汽车修理、沙发制造加工、纺织印染、服装加工、机械轻钢生产加工、电机水泵生产、厨具制造、石化化工仓储等密集型企业,纳入环境综合整治重点。
根据方案要求,下一步,各区县将组织辖区内各镇(街道)在前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的“散乱污”企业实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区域或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审批手续、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排放、安全生产等基本情况。凡是符合整治标准的,一律纳入整治范围,登记造册,形成“散乱污”企业清单。同时,各级发改、经信、国土、规划、环保、安监、工商、质监、电力、供水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对“散乱污”企业逐一确定整治类别、整治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分类施策、精准治理。记者 马斌 通讯员 王军士 尹燕华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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