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7-06-19 14:34:06
晨报淄博6月18日讯 2013年,我国首设全国救助机构“开放日”,将每年6月19日定为全国救助机构“开放日”,邀请社会公众参观考察,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转眼间,今年已经迎来第五个全国救助机构“开放日”,淄博市救助管理站欢迎广大市民随时到站参观监督,提出宝贵意见。同时,如果您认识这些受助人员,欢迎拨打(0533)8403178及时提供线索,帮助他们早日回家!
说起救助机构,很多市民比较陌生,但这一机构体现的却是来自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大爱。数据显示,上半年,淄博市救助管理站接待求助对象516人,实施救助505人,其中救助成年人455人、未成年人50人,庇护遭受家庭暴力妇女3人。也就是说,半年的时间,他们让500多个家庭重获团圆。
为尽可能地帮受助人员回家,今年以来,淄博市救助管理站大力开展多元化寻亲模式,拓展寻亲途径。对长期滞留人员中能够大体表述家庭住址的人员进行登记备案,淄博市救助管理站安排人员重复与其交流确认,对于家庭住址能够限定大概范围的受助对象进行试送找家,变被动救助为主动救助。
“目前,我站试送17次、行程近3000公里,已经成功让4名受助对象回归家庭,其中滞留时间最长的达3年。”淄博市救助管理站站长张兴介绍,为拓展途径,他们还采用为长期滞留人员集中采集DNA信息和人像技术比对方式为受助人员寻亲。尤其是由淄博市救助管理站提供受助人员照片资料,公安部门利用人脸识别对比系统,对身份不明滞站人员进行比对甄别。通过技术手段,对户籍信息有登记的滞站人员身份信息进行核实,这一举措在全省尚属首例,具有重大意义。
此外,通过报纸、网站、微信等多种方式发布寻亲信息,淄博市救助管理站努力打造全方位、无死角、全覆盖的寻亲救助网络。今年起,该站在本报等多家媒体开设“爱心接力棒”等专题栏目,及时发布受助对象信息,利用全国寻亲网、救助站官微等广泛发布救助信息,提高寻亲效率。“目前,站内长期滞留受助人员62人,其中站内滞留8人,站外托养43人,住院治疗11人,所有滞留人员中完全不能自理的4人。”淄博市救助管理站站长张兴介绍,这些人大都患有各种精神疾病或者智力障碍,还有个别是聋哑人,导致了这些受助对象不能与人正常交流,更让他们回家的路格外坎坷。
虽然工作人员对他们无微不至地进行照料,但这些受助者更需要得到家人的关心和爱护。张兴表示,希望社会上更多爱心人士关注这一弱势群体,如果大家了解受助人员的有关线索或信息,可拨打(0533)8403178提供线索。
救助小知识
1.问:流浪乞讨人员均在救助之列吗?答:《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及《社会事务司关于相关条文释义》规定,救助管理工作对象的重要判断标准是看求助人员是否处于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的“生活无着”状态。虽有流浪、乞讨行为,但不符合“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的生活无着情形,不属于救助对象。对因年老、年幼、残疾等原因无法提供个人情况的,可以先提供救助,再查明情况。
2.问:街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是否仅靠救助管理机构?答:《社会事务司关于相关条文释义》明确指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实行“自愿求助”的基本原则。其中,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采取现场救助、巡回救助措施只是方便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的一种便民服务。公安机关具有街面执法权限,对于流浪、乞讨残疾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
3.问:突发急病流浪乞讨人员该如何处置?答:2006年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卫生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突发急病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先救治后救助”的基本原则,要求民政、公安和城建城管监察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责任将流浪乞讨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直接送当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民政部门要负责甄别和确认病人身份,卫生部门指导定点医院对流浪乞讨病人病情的诊断、甄别和救治。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没有街面执行职务的职责,只需负责将受助期间突发急病的流浪、乞讨人员送往医疗机构救治。对于街面流浪、乞讨的危重病人、传染病人,应当由公安机关等有关行政机关立即通知紧急救护机构予以救治。
记者 马斌 通讯员 吕志远 马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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